返回 > 新闻公告
郑州航空港药品进口口岸关区代码确定
随着郑州航空港药品进口口岸获批、河南航空货运发展有限公司经过药品GDP资质认证后,郑州航空港药品进口工作目前又取得了新的进展。2020年2月2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文,确定了郑州药品进口口岸关区代码(郑州机场海关4604、郑州海关航空进出境快件监管中心4613、郑州新区海关4608、河南保税物流中心4611、新郑海关461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4620)和“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进口备案专用章”,郑州机场从即日起可开展药品进口运输。
欢迎各位合作伙伴积极推介郑州机场药品进口业务,同时敬盼各位领导现场莅临考察指导,我们将竭诚为大家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