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业务
西货运区国内主体货站1座(简称WCA1),库区面积1万平米,年设计处理货物能力10万吨,目前主要用于处理国内进出港 。
国内出港须知
国内进港须知
一、货物发运须知
目前郑州机场国内段开通航班较多,基本覆盖全国一、二线城市。郑州机场货运国内航班目前可以承运货物种类有:快件类、鲜蔬水果、电子产品及配件(无锂电池)、机械配件、服装、禽苗类、食品类、海鲜、活体类(具体要求请先致电咨询)等符合国家运输规定的货物。
1.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遵守出发地、经停地和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规定,不得托运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的法律和规定禁止运输的货物,根据有关国家的法律和规定限制运输的货物,托运人应当办妥有关国家准许运输的证明手续。
2.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填写或者由他人代为填写航空货运单(以下简称货运单)正本一式三份,连同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根据托运人的请求填写货运单的,应当视为代托运人填写。
3.托运人应当对货运单上所填关于货物的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负责。因货运单上所填的说明和声明不符合规定,不正确或者不完全,给承运人或者承运人对之负责的其他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托运人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掌管情况下的安全运输。
5.除承运人另有规定外,运价和运费只适用于机场至机场的航空运输,不包括承运人提供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其他附属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6.承运人在班期时刻表上或者其他场所所公布的时间为预计时间,不构成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也不能作为货物运输开始、完成或者货物交付的时间。
7.托运人托运特种货物,除应当符合普通货物运输规定外,还应当符合特种货物运输规定。托运人因未遵守规定而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并对承运人运输此种货物而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托运人托运特种货物应当事先与承运人联系,经承运人同意后方可托运。托运人和收货人应当在承运人指定的地点办理托运和提取特种货物。
二、货物发运流程
目前,国内出港流程有两种模式
1.航空公司货运销售代理人交运流程
2.其他客户
具体发运货物收费标准和不明之处请咨询0371-58512233 58519582,传真0371-58519097。
一、提取货物须知
货物到港之后工作人员会以电话形式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场检查货物包装是否完好,货物是否有丢失,若货物存在异常工作人员会协助处理,收货人无异意提货离开后则视为正常交付,机场货运不再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发现货物的实际名称与运输凭证上填写的货物名称不相符,或在货物中夹带政府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和危险物品时,托运人应为此导致的后果负责。
二、提取货物一般流程
托运人有效证件具体有: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有效护照、回乡证、机动车驾驶证、户口薄等。
三、进港货物保管收费标准
普通货物,自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3天。分批到达的普通货物的免费保管期限从通知提取最后一批货物的次日算起。超过免费保管期限的货物,第4天到第7天每天每公斤收取保管费 0.10 元人民币,第8天以后每天每公斤收取保管费0.20元人民币。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 5.00元。保管期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
贵重物品,货物自到达免费保管24小时,超时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5.00元人民币, 保管期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50.00 元。
危险物品,自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3天。超过免费保管期限的货物,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0.50 元人民币,保管期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15.00元。
凡需冷藏的鲜活易腐、低温、冷冻物品,自航班到达后,免费保管6小时。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费0.50元人民币,保管期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 15.00元。
冷库费第一次开启200元,以后每天每公斤0.5元,每票最低200元。
叉车费每公斤0.15元,每票最低150元。
对上述有不明之处请咨询0371-58519585/58511118。货物查询0371-58519901传真0371-58510851。
西货运区国际主体货站1座(简称WCA3),位于西货运区国际快邮货站西南1000米,库区面积3万平方米,年处理货物能力30万吨,目前主要用于处理国际普通货物;
西货运区国际二级货站1座(简称WCA4),距离西货运区国际快邮货站2.5公里,其中一级库约0.6万平方米为棚库区,二级库2万平方米,年处理货物能力约16万吨,将作为货运代理人二级监管库投入使用。
西货运区国际综保货站1座(简称WCA5),距离西货运区国际快邮货站3.5公里,库区面积3.3万平方米,年处理能力约23万吨,主要用于处理跨境电商货物和国际进出港普通货物。
国际出港须知
国际进港须知
一、货物托运须知
1.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遵守出发地、经停地和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规定,不得托运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的法律和规定禁止运输的货物,根据有关国家的法律和规定限制运输的货物,托运人应当办妥有关国家准许运输的证明手续。
2.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填写或者由他人代为填写航空货运单(以下简称货运单)正本一式三份,连同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根据托运人的请求填写货运单的,应当视为代托运人填写。
3.托运人应当对货运单上所填关于货物的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负责。因货运单上所填的说明和声明不符合规定,不正确或者不完全,给承运人或者承运人对之负责的其他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托运人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掌管情况下的安全运输。
5.除承运人另有规定外,运价和运费只适用于机场至机场的航空运输,不包括承运人提供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其他附属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6.承运人在班期时刻表上或者其他场所所公布的时间为预计时间,不构成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也不能作为货物运输开始、完成或者货物交付的时间。
7.托运人托运特种货物,除应当符合普通货物运输规定外,还应当符合特种货物运输规定。托运人因未遵守规定而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并对承运人运输此种货物而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托运人托运特种货物应当事先与承运人联系,经承运人同意后方可托运。托运人和收货人应当在承运人指定的地点办理托运和提取特种货物。
二、货物托运流程
一、货物提取须知
1.货物运至到达站后,除另有约定外,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鲜活易腐物品、急件货物等指定日期和航班运输的货物,托运人应当负责通知收货人,在到达站机场等候办理调单提货手续。
2.除货运单上另有特别载明外,货物只能交付给货运单上所载明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按下列情况之一交付货物的,应当视为有效支付:
    (1)承运人已经准许提取货物的凭证交付给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的;
    (2)按适用的法律,已经货物交付给海关或者其他政府当局的。
3.收货人须凭调单提货委托书和海关放行单以及提货人有效身份证件提货。有效证件是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回乡证、机动车驾驶证。以上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4.收货人提货时,对货物包装状态或重量有异议,应当场提出查验或者重新过秤核对,收货人提取货物后并在货运单上签收而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货物已经完好交付。
5.货物到达目的地机场后三个月内未提货,承运人按其无法交付货物的规定处理。
6.托运人应当承担因收货人未提取货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根据托运人指示运回货物所产生的其他费用。货物被检查机关扣留或因违章等待处理存放在承运人仓库内,由收运人或托运人承担保管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二、货物提取流程
郑州机场高度重视跨境电商和邮快件业务发展,已吸引亚马逊、顺丰速运等50余家跨境电商企业在郑州机场开展业务。
目前,货运公司正在积极促成UPS在郑州机场建立继北京、上海之后,第三大UPS全国国际快件分拨中心,现已实现大批量UPS欧美线进口快件调拨至郑州清关转运。
西货运区国际快邮货站1座(简称WCA2),库区面积1.5万平方米,年处理货物能力15万吨,目前主要用于处理国际快件、邮件及跨境电商货物。

郑州机场货站介绍


河南航空货运发展有限公司隶属于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除南航外,作为21家航空公司在郑州地区的唯一货邮业务销售代理人,拥有丰富的保障经验及货源组织能力。目前共开通货运航线146条,其中国内航线109条,国际航线27条,地区航线10条;通航城市达78个,其中国内通航城市56个,国际通航城市17个,地区通航城市5个,已基本覆盖国际欧、美等国内外主要城市。
在省委省政府和海关、国检等相关单位的支持下,郑州机场已逐步完善多元化口岸功能,目前已是进口肉类、进口水果、进境食用水生动物、进口澳洲活牛以及国际邮件经转指定口岸。
货运公司以市场为中心,以效益为导向,以安全和效率为基础,以全方位支持为保障的运营管理模式,紧紧围绕郑州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建设,向国际国内航空公司、货运代理公司和货主提供公平、优质的服务,满足客户需求,建立并稳固客户关系,并建立符合国际要求的质量标准,提升航空货物地面处理水平和操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运行稳定。
郑州机场现有5座货站,分别为西货运区国内主体货站、西货运区国际快邮货站、西货运区国际主体货站、西货运区国际三号货站、西货运区国际综保货站。